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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行政能力,3月17日,区教委召开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再动员会,对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明确了学习要求。
教委机关学习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1.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内容由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在年初确定,学习内容包括“四学”,即: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法律法规和学文明礼仪。
2.准备工作充分。机关党总支对每一次学习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做到学习前有准备,学习中有发言和记录,学习后有研讨,保证学习效果。
3.学习形式多样。采取机关党总支集中学习、分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三种形式,每年组织8至10次的机关党总支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为分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
4. 学习时间固定。将每周五下午2:30—4:00定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要求除参加市、区重要会议外,科室不安排下基层活动,保证出勤人数。
目前,教委机关浓厚的学习氛围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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