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规定、要求,制定教委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四、研究决定教委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机关效能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