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                                上报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教育机构通州教育政务公开委发文件办事指南教育法规招生考试留言板   
 

各乡镇教委办,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委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2008—2009学年度校历安排和我区实际,现将暑假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时间安排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举行结业式。
    学生自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一)放暑假,共7周零3天。9月1日开学。
    学校7月11、12日安排期末总结等项工作。
    教师自7月13日(星期一)至8月24日(星期一)放假6周零1天。8月24日(星期一)学校行政人员返校,8月25日(星期二)教师返校学习、备课,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教委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照校外教育机构校历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各校对学生暑假活动要统筹安排,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引导学生参加读书、征文、观看爱国主义影视片等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2.按照要求适当留作业,暑假期间禁止以任何形式给学生补课。
    3.放假以前要深入开展法制安全和卫生防疫教育。告诫教师不从事违法活动;学校与家长做好配合,严防学生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严防中毒、触电、溺水、交通、火灾、打架斗   殴等各类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做好疾病预防,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4.各校要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安排好值、带班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昼夜畅通,教委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学校贵重物品妥善保存,严防损坏和被盗;汛期要经常检查学校房屋、院墙,严防倒塌伤人。
    5.认真落实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和责任倒查制度,暑期中如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区教委。30分钟内口头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
    法制安全科电话:69540225
    教委办公室电话:69546339
    教委值班室电话:69541335   69535519(传真)
    6.针对目前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不断增加的情况,今年暑期,除区级以上部门组织安排的教育教学培训、交流活动外,一律不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集体外出召开会议、学习考察、培训和休养旅游。
    请各单位于7月3日以前将暑期值班表、值班电话一并上报教委办公室、法制安全科。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您经常访问哪些栏目?
教育机构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教育论坛
 
   
 探索和谐发展教育,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张佳...
 通州区初中校长高级研修班全员合格结业
 市教委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结构和农村教师队伍建...
 市审计局检查组来我区调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
 区教委加强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
 通州区第十二届学生艺术节闭幕
 08—09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9年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届通州区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
 09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未通过人...
 
 
  办公室
  政治部
  人事科
  中教科
  小教科
  学前教育科
  职成科
  体美科
  财务基建科
  审计科
  法制安全科
  发展规划科
  教育工会
  团委
  纪工委
  督导室
  资助管理科
     
 
  2009年教育普刊第...
  2009年教育情况第...
  2009年网发普刊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
朝阳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燕山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
房山区 门头沟 顺义区
怀柔区 密云区 平谷区
大兴区 昌平区 延庆县
关于教委 | 下属单位 | 服务声明 | 商业合作 | 广告事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2002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ICP备案序号: 京ICP备05048839号